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3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2月1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