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环保技术改造类项目奖励标准由项目实际支付金额的20%提升至30%,企业自有燃油燃气商用车置换为氢能源等新能源商用车项目奖励标准由新能源车辆终端售价的20%提升至30%—50%,分布式光伏发电类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每千瓦800元一次性奖励;绿色建筑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12月5日,北京经开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发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资金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企业绿色健康高质量发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北京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石威介绍,“本办法结合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双碳工作,共设置污染防治、节能降碳和绿色建筑3大类27个支持方向。同往年相比,呈现“增加支持方向、提高支持力度、扩大支持范围、简化兑现”流程等四大亮点。”一是新增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绩效评价级别提升项目、先进低碳技术试点优秀项目、低碳领跑者试点项目等8个支持方向,着重解决经开区绿色低碳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助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是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环保技术改造类项目、水污染防治环保技术改造类项目、燃气锅炉超低氮改造项目等8类项目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为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三是支持范围扩展至亦庄新城,规定具备条件的绿色制造体系称号类项目、节能减碳技改类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类项目等13个方向的支持范围适用于225平方公里亦庄新城。四是衔接惠企政策管理办法,简化兑现流程,将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绩效评价级别提升项目,先进低碳技术试点项目,低碳领跑者试点项目等11个项目调整为免申即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