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jia)药监局网站20日发(fa)布《关于15批次(ci)药品不符合划定的通告(2023年第51号)》。据通告,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3家(jia)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shi)为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等15家(jia)企业临盆的五味清浊丸等15批次(ci)药品不符合划定。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shi)为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临盆的1批次(ci)五味清浊丸不符合划定,不符合划定项目为溶(rong)散时限。
经青(qing)海省药品检验检测(ce)院检验,标示(shi)为杭州华东中药饮(yin)片有限公司、安徽汉盛药业有限公司、安徽药知源中药饮(yin)片有限公司、安徽嘉佑中药饮(yin)片有限公司、湖北龚盛堂中药饮(yin)片有限公司、化(hua)州市华逸中药饮(yin)片有限公司中药饮(yin)片厂、贵阳道生康健产业有限公司、贵州同(tong)源中药发(fa)展有限公司、临夏市益生中药饮(yin)片有限责任公司临盆的9批次(ci)炙甘草不符合划定,不符合划定项目为含量测(ce)定。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shi)为顺全隆(long)(安国)药业有限公司、河南(nan)华夏药材有限公司、湖北道地(di)药材科技有限公司临盆的3批次(ci)女贞(zhen)子不符合划定,不符合划定项目为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