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福建厦门
湖里区围里社
某快递公司的宿舍大门
被湖里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
贴上了封条
11月28日,湖里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快递公司内设置了住宿场所,放了4张床位,存在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存储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属于“三合一”场所,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消防监督员向该场所负责人宣读《临时查封决定书》
消防监督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对该企业违规住宿场所给予临时查封处置。查封过程中,消防监督员向该场所负责人宣读《临时查封决定书》,告知其临时查封的原因、事实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在宿舍大门粘贴封条,并要求企业立即对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后经消防检查合格后才能解除封条。